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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集 蓝色光标:股权架构史上特有案例(蓝色光标并购案例)

sddy0082023-01-31经验分享90

蓝色光标系媒体公关领域第一个上市公司的公关公司,创业之初五个股东各占20%股份,且长期维持2:2:2:2:2的股权架构,应该说,在中国的上市公司中,几乎找不到第二家如此股权架构的上市公司。

2010年春节前,蓝色光标的五位发起人同是北大的毕业的,在一起吃了顿饭。觥筹交错之间,大家才发现,公司创办13年,这还是五个人第一次坐下来一起喝酒。这次饭局,是因为2009年最后一天,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(SZ.300058)闯关成功,成为国内公关第一股。

股东孙陶然讲,蓝标的董事会有一个规矩,叫多数服从少数,所有提议只要有一个人不同意,这个提议就要放弃。这成了蓝标董事会的历史规则,虽然从来没有明确过,但一直在默默起着作用。固然这种机制保证了股东们的团结,确实也错失了一些发展机会。在上市之前,很多媒体都炒作过蓝标股权过于分散、没有实际控制人的问题,但我们是把它看成蓝标的优点,正因为此,它的治理结构规范得比较早,财务、法律各方面都很干净清晰,投资人看得很明白。

2008年12月31日,在投资方的要求下,蓝色光标完成股份制改造。赵文权、孙陶然、吴铁、许志平、陈良华分别持有蓝色光标13.06%、12.84%、12.31%、 12.25%和12.24%的股权。五个合伙人签订《一致行动人协议》,成为联席股东,依然以合伙人的姿态出现在资本市场,并承诺锁定股权3年。五个人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,五个人具有同样的话语权。与充满江湖色彩的“兄弟创业”不同,蓝色光标五个合伙人之间的关系并非特别熟稔,也不传奇,但颇为稳固。

西方的很多管理都是制度化,明确规定不能做什么,如果做会有什么后果?结果导致事情处理起来很简单,也很难发生不可调和的冲突。东方的习惯是人情、关系、感觉,事先什么都是好好的,一旦出现问题就会纠缠不清,甚至鱼死网破的对抗。基于此,公司创立之初,股东之间一定要签署一个股东协议。对企业的重要问题作出约定,确定股东时间的游戏规则,大家承诺信守约定,这是公司长治久安的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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